電騙集團訛稱受害人犯《港區國安法》 台灣當局:逾 50 港、台人受騙涉逾 500 萬元|Yahoo
【Yahoo 新聞報道】台灣高等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昨日(17 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指有詐騙集團主腦在印尼峇里設立電話詐騙中心,並聘用過百名台灣人到當地犯案。詐騙集團利用香港已經實施《港區國安法》的背景,犯案期間自稱中共及公安人員,聲稱受害人主張港獨、觸犯《港區國安法》等,要求他們返中國內地錄口供。事主因不想返內地,詐騙集團於是順帶訛稱會到本港協助事主,過程期間敲詐金錢。事件至今,有 54 名港人和台灣人受騙,檢獲金額高達 2,200 多萬元新台幣(530 萬港元)。
官員透露,詐騙集團主腦名為詹宏凱,先前已經在東南亞經營詐騙集團牟利,他今年在峇里租了一個度假村,作為另一個電騙據點。前往當地犯案的台灣人多達 102 名,年齡不到 30 歲。
官員指,有受害人甚至來自台灣。他們曾經向詐騙集團付款,後來覺得事件可疑,於是向台灣當局報案。部門調查後,鎖定了兩名疑犯身份,同時印尼政府亦採取行動,在今年 6 月底到上述兩名疑犯居住的度假村搜查,發現裡面多達 102 名台灣人進行詐騙,於是在 7 月初前陸續遣返這 102 人,並將 454 部手機等證物轉交台灣當局。
疑犯被送返台灣後,事件亦出現了小插曲:當局提到,有 18 名疑犯在 8 月 6 日凌晨意圖從高雄港搭船偷渡逃走,他們匿藏在僅 16 平方米(170 平方呎)的密閉船艙裡,裡面溫度極高,疑犯擔憂會缺氧死亡,於是敲打甲板向登船檢查的海巡署人員求救,最終撿回一命。
台中地檢署表示,日前亦已經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該詐騙集團,其中 61 人遭羈押。至於涉案的 102 人,當局會尋求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如果定罪,將面臨 6 至 8 年監禁。
就詐騙集團針對港人犯案,《Yahoo 新聞》亦已向本港警方查詢,正待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