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 可結婚、辦信用卡、貸款

行政院會昨(13)日通過民法等38項法案,未來修法通過後,民眾十八歲就可以自主結婚,可自行租屋、買手機,也能申辦信用卡、貸款、行動支付,甚至擔任公司之發起人等。

法務部表示,鑑於近年來許多國家陸續將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順應國際潮流,並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法務部等14部會爰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法案。本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以強化青年權益保障。

法務部說明,調降民法成年年齡,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之倡議。

法務部指出,世界各國立法例(如美國、德國、奧地利、英國、法國、瑞士、澳大利亞、印度等110餘國)率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者,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107年(西元2018年)6月13日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預定111年4月1日施行)

法務部強調,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之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為免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爰修正民法第12條規定,將成年年齡自20歲調降為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法務部表示,修法符合當今我國青年身心發展現況、回應社會需求及與國際接軌,期能促進青年獨立自主,鼓勵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提升國家競爭力。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青年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的未來,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對此,網友們表示,「重要是可以投票吧」、「還沒進社會就開始控制社會,搶選票也不該這樣。」、「標準只有一個,對穩定政權有利的事,一切都可以。」、「我等著看銀行放貸給無償還能力小孩引發的災難!」、「18歲自己負責…….別再找父母親出來扛了!」、「為2024年總統大選鋪路,厲害了民進黨!」、「洗腦從年輕開始」、「會害慘很多年輕人和其父母!」(劉奕/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