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表證成立 男警長自辯一度哽咽流下男兒淚

被告趙魯光選擇出庭自辯。

【星島日報報道】55歲男警長於去年11月,涉嫌在荔景站摸臀非禮16歲女學生,有見義勇為途人幫忙通知地鐵職員報警。警長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下午繼續聆訊。 被告趙魯光被裁定表證成立,他選擇出庭自辯。他作供時指自己一直道歉後,以為事主不再追究,於是走到剛到達的列車上,惟遭路人勸阻「你出去解釋清楚先走啦」。他指自己當時感到十分尷尬,「好似突然變成疑犯、係罪犯者」,指自己一向準時,當時「仲有三個禮拜就退休」,一度哽咽流下男兒淚。 被告提到與太太自中學起相識多年,相伴40多年一直鶼鰈情深,亦育有兩名女兒。他表示大女名字有「渝」字,是記念與妻子的感情「矢志不渝」,至今恩愛依然。他又指深知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強調身為執法人員絕不容許踐踏女性。 被告續指,他一直要求女兒求學時不可無故缺席、遲到,他本著言教不如身教,自己任警察34年亦從未試過遲到。他指去年11月16日,需要往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出席訓練日,雖然衣著比較輕便,但由於是在職專業進修的一部分,同樣不可無故缺席或遲到,否則會有紀律處分,他亦不可遲到,不然會成為壞榜樣。 被告表示,案發當日他取了一份都市日報,見列車未到先找位置坐下,將報紙放入公事包,整理公事包帶,以及覺得嘴唇乾燥而取出潤唇膏。但見列車到達,於是起身邊整理公事包邊走往列車方向,手持潤唇膏蓋。而事主則從其右後方「小路出大路Cut我線」,走到被告前方,被告走路時擺動雙手,他供稱當時或碰到事主書包。很快事主就轉身捉住被告並質問他。 被告又稱可能講過,但不記得有否講「如果我真係非禮你就摸咗你個胸啦」,或有可能情急解釋而講過。他亦指事主當時亦只是眼泛淚光,哭泣約30秒後就停止哭泣,並肯定她沒有大叫非禮。 被告自辯仍未完成,案件押後至4月30日續審。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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