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迴響》消息:消費券有使用期限 個人貸款擔保需簽失業聲明

<匯港通訊>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向每名合資格市民,分期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劵。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初步傾向分5期發放,每期1000元,市民每期需要在一個月內使用,款額不可以累積,亦不可以兌換為現金。

另外,政府提出為失業人士提供百分百個人貸款擔保,上限8萬元,年利率1厘。政府消息人士指,申請人要證明去年1月至今,最少有3個月曾經就業,而最近已失業2個月或以上,申請時亦要簽署失業聲明。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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