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巡查酒吧酒館 向278人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與警方自本月10日至26日,巡查1322間酒吧或酒館,向278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7名顧客及35名員工,並向58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執法人員又巡查超過9100間其他餐飲處所,向78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15名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員工,以及向38名處所負責人提出檢控程序。 另外,巡查期間又發現36間酒吧或酒館有違規情況,須分別關閉處所7天或14天;有21間酒吧或酒館,以及38間餐飲處所因違規,分別需要暫停晚市堂食和只限2人一桌3天、7天或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