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換氣量須達標 源栢樑料月底前約六至七千家符規定

政府要求提供堂食的食肆於本月底前,將鮮風輸送量提升至每小時換氣至少六次。食肆換氣量規定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表示,粗略估計限期前有六、七千間食肆可以符合有關規定。 源栢樑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食肆可以有兩種做法,一是純粹調節現有機組,或用替代方案,添置空氣淨化機。他表示,要符合規定的做法不複雜,留意到有些食肆已做到,有些則仍在觀察同行的做法。 香港註冊通風系統承建商協會主席蕭一鳴在同一節目表示,近期每日至少收到十多個相關查詢,認為時間緊迫,在認證方面會「簽得一張,得一張」。他說,如果食肆只安裝空氣清新機,他們到場檢視牌子及處所面積是否符合要求後,便可以簽署認證。 蕭一鳴表示,市面有許多空氣清新機,價錢有平有貴,適合小型食肆的大約千多二千元一部。他留意到小型食肆大多希望選購最平又有現貨的空氣清新機,因此拖慢進度。至於適合大型食肆的空氣清新機,最大面積可以覆蓋一千呎,價錢由八千至一萬元一部。他又說,食肆若在月底前也未能符合規定,可以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