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國安法被告唐英傑申請押後審訊 律政司反對

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辯方申請押後審訊日期及重新排期,但律政司反對。 案件排期 6月23日起審訊,審期暫訂為期15日,但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表示,審訊日期與其個人工作日程撞期,而且唐英傑計劃針對審訊沒有陪審團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有關案件將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處理,希望案件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後才開始審訊,加上被告現時尚未找到適合的專家證人,需要申請押後審訊日期及重新排期。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反對申請。 法官彭寶琴指出,《國安法》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需確保公正、及時辦理,一旦重新排期審訊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後才進行,如任何一方勝訴時,不能排除另一方會申請上訴,故此《國安法》案件將會面對無了期的押後,不能「及時辦理」。 任職餐廳侍應的唐英傑涉嫌於去年7.1回歸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3道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