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開審 控方指光時口號有港獨意思

【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一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引述專家證人報告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意思,被告是想威逼中央或特區政府,達致自己政治目的。

還柙近一年的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的交替控罪。

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詞,指被告於去年七月一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其間有群眾吶喊。

多名警員要求他停下,被告也沒有理會,直至他從電單車倒下被捕。事件造成三名警員送院,包括腰椎受傷及手指關節脫臼等,有警員因此放病假兩個月。

控方又引用控方專家—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所撰寫的報告,指「光復香港」代表香港落在敵人手中,想回復原狀,即不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及視中國政府為敵人;「時代革命」則有想帶來制度上改變的意思,即不認同中國及特區政府的統治。

劉智鵬認為,梁天琦曾在2016年使用這個口號,至案發時口號的意義並沒有重大改變,有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法律地位的意思。

針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方指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首日,在港島駕駛插有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是想向群眾傳達旗幟上的信息,即帶有香港獨立或分裂國家的意思;而針對恐怖活動罪 控方指,被告是想威逼中央或特區政府或公眾,以達致自己的政治目的。當他衝向警方防線也會嚴重危害社會安寧,同時導致三名警員身體嚴重受傷。

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審理,預計需時15日。

法官杜麗冰指,留意到庭內有人拍攝,已通知警方跟進,又再次提醒庭內的人不能夠拍攝或繪畫庭內情況,否則可被控藐視法庭,干預審訊進行對控辯雙方也不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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