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 唐英傑被判囚9年 法庭冀起阻嚇作用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9年,以及停牌10年。 法官表示,被告故意駕駛電單車,衝越多條警方防線,吸引更多人注意到他旗幟上的訊息,希望讓公眾留下深刻印象及重大的影響。又指他預先計劃,以電單車作為致命武器。法庭希望判刑可反映被告所犯罪行的嚴重性,以及起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