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租置屋邨因混合業權衍生維修問題 住戶斥萬劫不復

【on.cc東網專訊】社會大眾對置業的期望一直存在,當中包括基層的公屋住戶。房屋委員會在1998年開始推出「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惟現存39條租置屋邨因混合業權衍生不少管理及維修問題。有議員批計劃存魔鬼細節,導致業主在不知覺間需承擔龐大維修費用,亦有租置單位業主炮轟房委會當年未有清楚解釋相關細節,導致業主需背上永久債務。

柴灣峰華邨2000年開始納入租置計劃出售,該公契及地契列出,業主需要承擔屋邨外公用部分維修開支。該屋邨鄰近居屋景翠苑,並共用公眾休憩場所及供水系統等。柴灣峰華邨法團主席趙宜今(15日)指摘房委會當年出售單位時,僅稱居屋景翠苑會支付公用部分約34%的日常維修及管理費用,並以一筆過87萬港元支付。惟她直言該筆費用根本不足以支付日後的維修費用,該法團自2005年至2016年維修公用部分費用已花費過千萬港元,加上屋苑樓齡達30年,相信未來需進行各方面維修,批評房委會令到「草根峰華邨萬劫不復」。

議員郭偉強表示,當年大部分業主購買單位時,目標都是擁有一個安樂窩,惟署方未有對公契及地契作出詳細說明,認為不該由業主負擔所有公共開支,包括與鄰近居屋景翠苑共用的供水系統、公眾休憩地方及行人通道等,更認為屋邨後的公共公園不應由屋邨業主負責,應交由康文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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