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破外傭假結婚集團 四萬元可居港掘金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馮伯豪講解破案經過。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報早前獨家報道,指假結婚集團招攬港男做假新郎後,有本地不法集團另闢新客源,專門物色在港工作外籍女傭,收取每人四至十五萬元費用,安排她們與港男假結婚,以騙取「受養人」身分留港,入境處追查後採取代號「追蹤者」行動,首次搗破涉安排外傭假結婚集團,拘捕女主腦、骨幹成員及外傭共三十七人,相信集團已運作三年,賺取逾二百萬元。 入境處首次搗破專門安排女外傭假結婚留港的假結婚集團,拘捕三十七人。被捕十七男二十女(二十九歲至六十五歲),包括一名曾任保安員女主腦(五十五歲)、四名骨幹成員、十七名受聘為假丈夫本港男子,及光顧集團的九名印度女傭、四名尼泊爾女傭及兩名內地女子。 消息稱,入境處在一七年三月調查一宗重婚案件時,揭發涉案男子與內地女子由一個集團安排假結婚,並獲得集團女主腦在九龍一個樓盤展鎖商場擔任保安員的相片,隨即展開代號「追蹤者」行動,兩個月內將女主腦拘捕,並在其住所內,檢出大量涉假結婚文件,包括本港居民身分證及家庭傭工護照副本,內地結婚證書及帳簿租約等,並搜出手機及記憶卡,內有涉及假結緍人士通訊與資料。 入境處調查發現,該集團已運作三年,賺取的款項涉及二百多萬元,女主腦透過多名朋友,通過手機通訊招攬「搵快錢」本港男子出任假新郎,他們每次假結婚可獲二至六萬元酬勞,內地女子與港男假結婚,每人須向集團支付七萬元。 集團女主腦利用一名懂印度及尼泊爾語的本地女友人,由她物色在港打工的印度及尼泊爾女外傭假結婚,收取她們每人四萬至十五萬元費用,騙取「受養人」身分,以便在傭工約滿後,繼續留港自行尋找工作,賺取更高薪金,集團會先收四萬元「首期」,餘項可分期。 入境處發現該集團會以年齡相近男女配對,以避免惹人懷疑,又替「假夫妻」在時鐘酒店等地拍親密照製造假象,至今已有十三名光顧該集團的女外傭,獲「受養人」身分留港工作,她們已在案中與其他涉案者一併被捕。被捕三十七人當中,十一人已被定罪判刑,入獄十至十八個月,另四人已定罪等候判刑,當中包括女主腦,昨日就四項串謀詐騙及一項妨礙司法罪,在區域法院被定罪,本月底判刑。 一六年八月一日,本報曾獨家披露有內地假結婚集團,以六萬元酬勞在港招攬假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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