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迪保留假新聞法 賦予更清楚定義

星島日報報道】馬來西亞國會上月匆忙通過引起爭議的打擊假新聞法案,批評者指是政府企圖箝制反對派言論的工具。新任首相馬哈迪領導的希望聯盟在大選前曾承諾,若當選執政,誓要廢除該法例。但言猶在耳,馬哈迪昨日卻有不同的說法,暗示新政府會保留打假新聞法,不過表示會給予更清楚的定義。 馬哈迪昨日在國營電視台發表講話說:「我們會給予打假新聞法例更清楚的定義,讓媒體清楚甚麼是假新聞,甚麼不是假新聞。」 他表示無論媒體的傾向如何,新政府不會加以限制,不過絕不容許媒體作出煽動民眾的任何舉動。他說:「雖然我們支持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是有限制的。如果他們刻意要製造混亂,就必須面對法律制裁。」 《2018年打假新聞法案》上月二日在國會下議院通過,希望聯盟翌日宣布若在來屆執政,會廢除這項惡法。該法例規定,違例者的最高刑罰是入獄六年及罰款五十萬馬元(約九十九萬港元),馬哈迪當時也是當局引用該法例的調查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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