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冤案|師爺及大狀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押明年1月再訊

被告陳強利當日被捕時報稱不適送院檢查。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當日被捕時報稱不適送院檢查。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5歲青年馬家健在一宗2016年發生的企圖販毒案中被裁定企圖販毒罪罪成,被判監23年。馬服刑5年後,上訴庭在今年8月裁定馬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並指出案件有眾多疑點,包括代表馬的律師行聘用的師爺陳強利案底纍纍,以及控方放棄檢控刑責較重的馬的友人洪智謙等。已退休的師爺陳強利及當年代表馬的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屆時將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陳的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張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被告58歲陳強利(退休人士)及33歲張曉惠(大律師)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二人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的若干日子在香港,與馬家健等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荃灣法院2016年一宗刑事案件中虛假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郵包,以及聲稱洪智謙不涉及案件。

案情指,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於2016年借出地址給友人洪智謙收取一個由巴西寄到香港的郵包。郵包後來被揭發內藏逾1公斤可卡因,但馬表示沒有收到該郵包,也不知道郵包內藏有毒品,只是按指示把郵遞通知卡轉交他人。馬被裁定企圖販毒罪成,被判囚23年。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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