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祥:寮屋「暫准存在」非等同合法

【星島日報報道】即將卸任的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發表網誌,回顧在發展局工作的這幾年來,深深感受到房屋土地問題,一直困擾不少香港人,他與同事已經非常努力配合不同政策局,多管齊下加快覓地建屋,期望盡快改善市民的居住及生活環境,並推動社會經濟全方位發展,形容政府解決問題是用心良苦。馬紹祥說,無魔術棒令所有規劃藍圖一蹴即至,但只要社會目標一致,深信香港美好的願景,定將可望可及。 絕不姑息任何擴建 馬紹祥說,多年來政府覓地建屋的出發點,從來不是無故毀人家園,反之會無懼不合理的指控,負責任地推動城市建設,盡力為受影響人士提供合理援助,希望為廣大市民構建更美好將來。 另外,馬紹祥特別強調寮屋由始至終都是屬於「未經批准」的構築物,不會姑息任何擴建情況。他說容許寮屋「暫准存在」,從來都不是承認任何人士佔用有關土地的權利,又說「暫准存在」並非等同「合法業權」。當社會需要騰出土地發展時,政府必須要作出合理取捨,寮屋也會被逐步取締。 馬紹祥又說,政府有明文規定已登記的寮屋不得擴大或加建,不會姑息「寮屋變豪宅」的情況。若發現有擴建,地政總署會採取行動,不再給予糾正機會。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