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反告誹謗 周玉蔻拘役50天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受頂新集團兩億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控告名嘴周玉蔻誹謗。法院一審判周無罪,馬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周玉蔻罪成,認為周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判其拘役五十天,可以罰款五萬元代替刑期。 案件源於周玉蔻在二〇一四年十二月起,透過新聞媒體訪問、談話性電視節目、其個人facebook及平面媒體撰文等方式,指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馬認為周的言論不實提告,但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周非全然惡意虛構,判她無罪。去年四月,馬英九上訴,指周「口沒遮攔」,靠污衊他人賺取逾百萬元節目通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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