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國倡引用過往電影橋段 解釋電檢條例新指引

馬逢國指,政府需交代會否提供具體指引或培訓。資料圖片
馬逢國指,政府需交代會否提供具體指引或培訓。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日前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中對檢查員的指引,有關修訂即日生效。指引列明任何影片不應有可能煽動或干犯《港區國安法》罪行的內容。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建議,電檢處可引用過往電影中的情節,以解釋新修訂的檢查員指引,協助業界了解準則。

馬逢國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現時公開的指引並不清晰,認為政府需再交代會否向檢查員提供具體指引或培訓。他指,政府立場是維護國家安全,建議電檢處引用過往電影中的情節,解釋新修訂的檢查員指引,包括闡明哪些内容或會觸碰新指引的界線,協助業界了解準則,並釋除業界疑慮。

他又指,不同意仿傚內地預先將劇本送審,以確保能順利公映的做法,並指情況將變成二次審查。他指,即使整部電影最終不能放映,但可能會有另一個辦法可作變通,認為需留有空間,並指在内地若有需要刪剪的鏡頭,在修飾後仍可重新送審,情況並非一刀切。他亦指,隨著社會轉變,不同時期的尺度有變化是合理,但認為不能在同一時段出現因人而異的審查,否則將令業界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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