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稱過去7個月有人曲解法律與法制客觀及恰當概念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他致辭時表示,過去7個月社會上不少人評論法庭工作及法官,對於部分意見建基於錯誤觀念和誤解,並曲解法律和法制應有的客觀和恰當概念,部分近乎不能接受,對此感到遺憾。 他表示,希望討論公義的實際意義,指出法律對權利的行使有明確限制,享用或堅持個人權利,不能成為損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財產或使用暴力的藉口。他表示,享用權利及自由的同時附有責任,而認為他人權利或整體社會權利不及個人權利重要的想法,並不正確。他認為,認同有關權利及責任,是公義的重點所在。 馬道立說,履行公義有一個關鍵要素,便是審判必須公平公正,公正審判並非指法庭必須因應被告的個人或政治觀點,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刑事案件的審訊結果取決於證據,包括是否充分有力,以及控方是否已履行舉證責任等。 回應有意見批評法院處理案件出現延誤,馬道立指出,法院現時需要處理大量與過去7個月有關的案件,在絕大多數案件,控方會請求法庭給予時間搜集證據,以及就採用甚麼控罪及在甚麼級別的法院提控,徵詢意見。他又說,為應付預期龐大的案件量,司法機構已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研究法院如何以最佳的方式,迅速處理有關案件,當中包括延長開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