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司法獨立由全國人大授權 法院不關心政治

馬道立:司法獨立由全國人大授權 法院不關心政治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周致辭時強調,香港由全國人大授權享有司法獨立司法機構有憲制責任,執行這方面的權力。他強調司法獨立與政治無關,法院並不關心政治。

馬道立出席法律周活動,他致辭時談及司法獨立,應該要先弄清楚司法獨立的含義。

馬道立:「明白這個概念至為關鍵,即司法獨立是與政治無關,而是一個指導概念,強調法官要履行他們的憲制責任,憲制安排是司法機構,是政府的三個分支之一,它的角色及責任是清晰地及不含糊地在基本法中列出,司法機構有責任行使司法權力。」

馬道立引用基本法第2、19和85條,指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以及終審權,而且不受任何干涉,強調法院不關心政治。

馬道立:「這權力由全國人大授權予香港,正是一國兩制憲制安排的例子,行使這權力的是司法機構,司法機構獨立行使權力是不受任何干涉。法院履行憲制責任的要求,即獨立地行使司法權力,我強調是與政治無關,因此法院不會關心政治。」

馬道立說,無人可以影響法院的裁決。

馬道立:「基本法第25條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當然包括行政當局,可以向其採取法律程序。換言之,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不僅這樣,沒有人能影響法庭裁決法律爭議,所有裁決必須嚴格按法律,以公平、正義及平等的基本概念而作出。」

馬道立指出,以上所談及的各方面亦反映在法官宣誓的誓詞,誓詞要求法官擁護基本法、無懼無私地維護法制。他相信法治永遠是香港需要的特質,一定要受珍惜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