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燒人案 叫囂夫婦擾亂秩序罪不成立

馬鞍山火燒人案 叫囂夫婦擾亂秩序罪不成立

去年一名男子在馬鞍山一條天橋上,與不同政見人士對罵,遭人淋易燃液體點火,當時在旁邊叫囂的一對夫婦,被控擾亂公眾秩序,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兩人當時以不友善的語言,企圖令政見不同的事主離開,但無明示或暗示要傷害事主,認為當時兩人的行為屬喧嘩;又指根據多名證人的證供,事主之後遭人點火燒傷是意料之外,對於黑衣人是否因為兩名被告的說話而點火,存在極大保留,所以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