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人」案涉擾亂秩序表證成立 旁觀夫婦不出庭自辯

鄺耀文(左)及陳海雲(口罩者)。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地盤工人去年11月,在馬鞍山與不同政見人士爭執,並遭人點火燒傷。警方事後起訴一對涉在旁圍觀及叫囂的夫婦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案件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日續審。被告決定不出庭自辯,亦沒有辯方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6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陳海雲(33歲)鄺耀文(39歲)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上,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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