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就港大否決陳文敏任副校長入稟 被高院駁回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在2015年入稟高等法院,就校委會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擔任副校長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兩人不用支付訟費。 馮敬恩及李峰琦認為,校委會按《基本法》有責任維護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並公開交代否決任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