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解放軍助清理塌樹惹爭議 李家超:進行公益活動毋須通報

李家超指解放軍進行公益活動無需通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解放軍駐港部隊於上月13日首次派出400多名官兵,協助超強颱風「山竹」風災後的清理,被質疑行動違反《駐軍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強調駐港部隊應邀參與公益活動,並無抵觸《基本法》、《駐軍法》或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駐軍法》及香港法例均沒有要求或限制駐港部隊須在取得特區政府批准、向特區政府通報或收到特區政府的邀請後,才可進行公益活動。他又指,駐港部隊過程亦不時在各區進行公益活動,包括植樹、捐血及探訪安老院及幼兒院等。 另外,有議員促請駐港部隊人員執行義務工作時不要穿著制服,以免被誤會正在執勤。李家超指,駐港部隊一直遵照軍隊的內部條令,根據其職務和活動需要,決定人員的裝束。駐港部隊人員以往進行公益活動或重要慶典時,均經常穿著軍服。他又指,軍服是軍人身分的象徵,可增強榮譽感和使命感。李家超亦指,自己並非軍人,所以沒有資格要求駐港部隊人員的衣著或在進行公益活動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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