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應淦稱暗角片段中被打者不是曾健超是另有其人

7名警員被控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社工曾健超的案件,辯方在區域法院繼續結案陳詞。 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表示,在暗角片段中被打的人不是曾健超,可能是當晚行動中被捕的另一名示威者。 法官下令即席播放多段影片,並要求控辯雙方確認被抬起的人的黑色上衣和白色鞋,是否與曾健超的衣著相同。駱應淦看完片段後表示,單憑衣著認人很危險,有關衣著的特徵不是曾健超獨有。 駱應淦又指,控方指被告用其他軍裝警員的警棍打人的說法不合常理。他說,警員在清場行動中,不可能將警棍讓給其他警員,若控方的猜測成立,施襲者一定是有周詳計劃,要借來警棍隱藏身分,但以當晚情況來看根本不可能。 駱應淦又說,連跟黃祖成相識多年的上司,都未能在片段中認出被告,法官更不應該憑片段認人。至於曾健超身上的傷勢,駱應淦指大部分傷勢都是在龍和道花槽拒捕時造成,並非被警員打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