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窗有事話無事 首宗合資格驗窗人士被判監

有合資格驗窗人士指窗戶無須修葺,但遭揭發說法不正確。
有合資格驗窗人士指窗戶無須修葺,但遭揭發說法不正確。

首次有合資格驗窗人士虛報驗窗結果而被判處監禁刑罰。屋宇署今日(20日)公布,一名合資格的獲委任驗窗人士,檢驗藍田一個居屋單位後,呈交的報告聲稱確認已完成窗戶檢驗,該單位的窗戶安全,以及無需進行修葺。結果遭相關部門抽查時被發現作失實陳述,於是向其提出檢控。涉事人認罪後被判處入獄14天但緩刑1年,以及罰款1萬港元。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辦公室轄下的獨立審查組於2018年12月,向藍田一個居屋單位的業主發出強制驗窗通知,着令業主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為其單位進行窗戶檢驗及監督所需的修葺。

一名合資格人士獲委任後,去年2月呈交證明書,確認已完成窗戶檢驗,聲稱該單位的窗戶安全,以及無需進行修葺。事後獨立審査組卻發現,該單位部分窗戶欠妥及需要修葺,認為該驗窗人士作出失實陳述,於是由屋宇署提出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署方及獨立審查組均會就收到的窗戶檢驗證明書進行抽樣審核,若發現有關人士違規行為,會作出調查及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提出檢控或展開紀律行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