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同意交出網民資料

高登同意交出網民資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人氣討論區高登再度因網民言論捲入訴訟,通識名教師梁建勳(Keith Leung)入稟法庭,要求高登交出部分網民資料,高登代表律師昨於法院表示願意配合。梁於一二年曾向傳媒自爆遭網民形容為「雞蟲」,否認自己曾於色情召妓網頁「畀 like」,形容事件為「網上欺凌」。 於遵理學校執教通識科的補習名師梁建勳(Keith Leung)於今年四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活現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即香港高登討論區)交出網民資料,但入稟狀中未有透露詳情。梁曾於一二年五月接受傳媒訪問,承認個人facebook網頁上出現對色情召妓網頁表示「讚好」。他當時否認曾「畀 like」,指前助教及現任助教都有他的facebook密碼,又稱自己有在咖啡廳上網的習慣,可能忘了登出。 梁於當年訪問中稱該「facebook like」惹來網民熱烈討論,很多人批評他經常召妓,直言此為「人身攻擊」。今年四月梁亦有接受傳媒查詢,聲稱因有「十個八個」網民於網上責罵他,為此向法庭作出申請,之後才會考慮有否進一步行動。 對於高登今次願意交出會員個人資料,會否涉及私隱問題,大律師陸偉雄坦言若網民行為或言論涉及刑事成分,即造成他人損失,可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作檢控,而私隱問題則為次要考慮因素。 陸大狀又指現時網民通常於討論區註冊成為會員時,均已與討論區訂立協議,即同意「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等項目;一經同意,當中條款或已代表討論區已得到網民同意,可在有需要下披露個人資料。 他續指,即使網上平台是虛擬空間,抹黑言論可構成他人名譽受損,情況或一發不可收拾,形成「不健康」的討論風氣。他相信是次事件可作為警惕作用,對日後的同類事件影響是正面的,告誡網民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以免「過咗界」。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九六四──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