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明處理譚得志保釋申請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再申請保釋,將於明早在高等法院處理。 譚得志在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擾亂公眾秩序、拒絕遵從警員命令、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名,早前因保釋申請被拒,需要還押,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