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營運權12月前交港鐵

九鐵將於12月前正式委任港鐵作為高鐵營運商。

【星島日報報道】預計於明年第三季通車的高鐵香港段營運權方案出台。根據港府最新向立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顯示,政府會將營運高鐵所需的土地、相關權益或其他權利撥歸九鐵公司,為期五十年。其間九鐵每年要向港府繳付地租,以及一千元的象徵式地價,九鐵亦會接收高鐵的動產。九鐵會將高鐵納入十年前合併時與港鐵簽訂的《服務經營權協議》,並於今年十二月前正式委任港鐵作為高鐵的營運商。 運房局就高鐵港段的土地及資產擁有安排向立法會提交參考資料摘要,指出早於〇九年,港府就計畫以象徵式費用把高鐵歸屬或租予九鐵,並將其納入與港鐵於〇七年簽訂的《服務經營權協議 》。因高鐵工程進度良好,為方便展開通車前準備,建議於今年十二月前,由九鐵正式委任港鐵作為營運商。 根據政府提交文件,港府現擬將高鐵二十六公里的行車隧道及相關鐵路系統和設施、位於石崗的緊急救援站、列車停放處及維修保養設施、八個通風樓及西九龍總站內鐵路、運輸、邊境管制及輔助設施,以及所有相關權益歸屬九鐵,為期五十年。政府有意加設終止條款,於有需要時收回土地。九鐵需就此支付約為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政府亦會收取一千元象徵式地價。此外,列車及維修車輛等動產亦會轉讓九鐵,同樣會有象徵式收費。 九鐵亦會與港鐵訂立《服務經營權補充協議》,將高鐵的服務營運權授予港鐵,有關的服務經營費及期限將會兩間公司磋商。另外政府亦會與港鐵簽訂《營運補充協議》,以訂明對港鐵經營高鐵所期望的服務標準。 文件又提到,儘管港府不能收回高鐵八百六十四億元的建設成本,但只要高鐵營運業務時獲得盈利,政府仍可從全資擁有的九鐵派發股息時因服務經營費而獲得紅利。港府又指由於土地的擁有安排,以至政府、九鐵及港鐵之間對動產的轉讓,不大可能影響公眾,因此無須進行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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