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變慢鐵 不符公眾意願

【星島日報報道】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明天出爐,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政治爭議無可避免,政府勢要打一場硬仗。像過往許多問題一樣,「一地兩檢」爭論是熱是冷,在於「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由誰主導。泛民和本土派政客已蓄勢待發,準備將議題引向兩制矛盾,製造一場政治風暴;但不少市民則從經濟效益出發,聚焦於過關是否方便、高鐵會不會變慢鐵。套用一句老話,事情是非好壞,在於觀點與角度,如果大家將「一地兩檢」的討論設定於後者,這安排必然是最佳選擇。 過關費時 非市民所想 試想像一下,由明年底起,大批市民每天在西九龍高鐵總站乘高鐵往內地,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一是經香港關口檢查後,即乘行人電梯到下層,再通過內地關口,然後進月台登上高鐵列車,即可直達內地各城市;二是在香港過關登車,到深圳後再拿着行李排隊往關口,通過入境與海關檢查後,才可出閘或轉車。 任何出門的乘客,如果從方便考慮,而不戴政治眼鏡的話,相信都會樂見第一種情況。因為搭高鐵的最大價值,在於大大節省時間,也比乘坐飛機方便,從個人經濟成本計算,可達到最高效益,若過關的時間長而方便度低,搭高鐵便毫無意義。 到內地公幹或旅遊的市民,都會在內地的口岸過關入境,高鐵「一地兩檢」只是將內地口岸移到西九總站內,讓市民乘高鐵往內地可以提早在站內過關,實質上過程相同,時間則縮減很多,對多數乘客來說,只會歡迎,豈會反對? 為民設想,應是所有過關安排的大前提,具體的做法大可靈活變通,打破規條框框。現時深圳灣口岸的香港關口,乃位於深圳境內,港方的管轄區由香港人員負責出入境執法。當年內地與香港當局為了給兩地民眾最大方便,實施了「一地兩檢」,讓港方人員「越境」執法,在行政與法律兩方面顯示出最大彈性。 執法有限制 濫權機會低 今次有關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兩地當局也是採取同樣態度,只是互換了位置,將內地關口移到了港境內的高鐵總站。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與傳媒茶敍時曾說,高鐵總站「一地兩檢」是由港府向內地提出,並非內地要求港方這樣做;同樣地,香港建高鐵連接內地高鐵系統,也是港府的意願。客觀而言,實施「一地兩檢」確是從香港利益出發,將之說成是內地「強加」於香港,是對事實的扭曲。 類似「一地兩檢」的做法,在其他國家亦不乏實例,如溫哥華機場內就設有美國關口,赴美乘客經過美國執法人員檢查,到達美國後就不用再過關。這做法未曾有過爭論,因為美方人員只負責出入境執法,權力定有明確界綫。 據知高鐵站內地管轄區的執法人員,同樣只處理出入境事宜,既然內地與香港都是以「乘客方便」為共同前提,內地人員濫用執法權的可能性極低,這憑常識都可判斷。 泛民和本土派把高鐵「一地兩檢」引導致高層次政治爭拗,乃意料中事,但正如他們為支持DQ議員「拉死」民生議題一樣,是將政治凌駕於市民利益,偏離了公眾的普遍意願。 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