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陳凱欣當選無效

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曾於2016年宣誓風波中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2018年11月欲捲土重來,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的補選,惟選舉主任以她主張「民主自決」、「捍衞『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為由,裁定其提名無效。劉及後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高院今午(21日)頒判詞,裁定劉小麗勝訴,及後當選議員的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選舉主任及陳凱欣一方需向劉支付訟費。

律政司及陳凱欣可於14個工作日內就判決申請終審上訴,期間選舉呈請的判決會暫緩生效,即陳凱欣繼續是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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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陳凱欣非妥為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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