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肉炸彈」案兩被告認罪難免判監

案中被告之一。

兩名地盤工人涉於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內放置以鴨皮包裹的「鴨肉炸彈」,企圖炸斃野豬後食用,卻意外炸傷兩名動物義工,二人全身浴血需緊急送院,其中一人更被炸斷手指。被告何國輝(54歲)及陳新(55歲)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件押後至28日判刑,索取被告的背景、心理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須還柙看管。 法官指控罪及案情嚴重,接納辯方律師要求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兩被告判監是無可避免。 法庭記者: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