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指終審法院判詞無提及公民抗命的社會脈絡

3名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終審法院裁定3人上訴得直,維持原審的刑罪,即是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出席本台節目《千禧年代》時形容,今次是「糖衣包裝」的嚴厲判決,因為終審法院認同上訴庭所指,涉及暴力和大規模的非法集結案件,有必要判處阻嚇性懲罰。黃之鋒對於終審法院將「重奪公民廣場」定性為「暴力」行為感到失望,判詞亦沒有提及發生公民抗命的社會脈絡。他擔心日後同類型案件,只要發生肢體衝突都會被視為暴力,會以半年監禁作為量刑準則。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終審法院今次是糾正了上訴庭的法律觀點錯誤,挽回市民對法院的一點信任。不過,他對判詞沒有提及近年發生連串政治事件的原因,感到失望,認為是欠缺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