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稱迪士尼樂園旁土地發展須獲華特迪士尼同意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與主題樂園公司在1999年簽訂《限制性契約》,就迪士尼樂園附近範圍的未來發展實施發展限制,效力不會受該公司對毗鄰樂園土地的認購權不獲續期而影響。 黃偉綸說,有關土地的發展須低矮及不能作房屋用途,政府不可單方面修訂,須獲華特迪士尼公司同意,任何使用有關土地作過渡性房屋的建議,同樣須獲華特迪士尼公司同意。 原本預留給香港迪士尼擴建的竹篙灣第二期用地,政府上月宣布不延長認購權的有效期,主題樂園公司不再擁有有關土地的認購權。 黃偉綸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目前有關土地正用作臨時檢疫設施,由於檢疫設施不屬於《限制性契約》下有關土地的核准用途,政府較早時與華特迪士尼公司商討,對方支持政府防疫抗疫,並同意讓政府使用有關土地作臨時檢疫設施。 他表示,政府會以開放態度檢視用地的長遠規劃,如有需要會修訂法定規劃用途,並與華特迪士尼公司商討更改《限制性契約》內的土地用途和建築物高度限制,以善用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