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均瑜料若違港區國安法可判囚終身屬合理

港區人大代表黃均瑜表示,目前未有「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但認為若違反相關法律,有機會判處終身監禁是合理,指出此法例是針對少數人,刑罰要夠重才有阻嚇力,才可防範有關行為。 黃均瑜認為,法例針對的罪行包括恐怖活動,不知道有關行為造成的危害可達甚麼程度,刑罰應高於暴動罪,暴動罪最高刑罰達10年監禁。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說,人大常委會可以隨時通過影響700萬人刑責的法律,形容目前仍要猜測條文內容是荒誕,難以評論相關的刑罰,要視乎條文如何界定罪行、是否涉及「人治」色彩,目前未知條文內容就討論是沒有意義。 他認為,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是不合法、不合憲,回歸時是要確保內地及香港兩個法制河水不犯井水,但目前禮崩樂壞,一旦通過「港區國安法」就不再是一國兩制,擔心人權將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