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300呎租置公屋售61萬 網民:樓齡30年,買唔買得過?

香港樓價高企,想買樓置業絕非一件易事。日前,有人於討論區發文指想透過租置計劃,以61萬元購入現時與嫲嫲及父親居住的黃大仙公屋單位,300呎有兩房一廳,並發文詢問廣大網民的意見。帖文一出,引起網民熱議,幾乎一面倒認為「買得過」。

撰文:經一編輯部|圖片:連登討論區、Unsplash、政府新聞網|原文刊於:經濟一週

樓主:61萬公屋買唔買得過?

日前,有網民於連登討論區以「61萬公屋買唔買得過?」為題發文,指自己與嫲嫲及父親三人同住在黃大仙一個300呎、有兩房一廳的公屋單位。樓主指雖然家人並無意將單位買下,但覺得自己快將畢業且有繼續,因此想儘早「搵到地方落腳」,亦可當作買給父親居住。

黃大仙300呎租置公屋售61萬 網民:樓齡30年,買唔買得過?
圖片:連登討論區

轉手賣出必賺?網民:政府送錢畀你仲要諗

帖文一出,網民幾乎一面倒建議樓主理應買下單位,直言以61萬元買入市區單位,再轉手賣出定必穩賺。

  • 「梗係買,呢啲問題都要問!買咗, 轉手即賣都賺兩球。十幾廿年前開始出售先廿幾萬, 當時冇買已經做錯咗。」

  • 「61萬根本唔使諗即買,人哋61萬半份首期都唔夠。」

  • 「政府送錢畀你仲要諗?」

  • 「唔使諗一定買。早三年前都係買咗南昌附近租置公屋,680k。過咗頭三年定五年之後可以賣返出去補地價,有本事自己儲到錢之後轉過手賣返出去再換屋,冇本事咪住自己間公屋。」

  • 「一球都唔使嘅市區樓,無理由唔買啦!」

  • 「61萬,買個同區車位都唔得⋯我就會買啦!」

  • 「必買唔使諗。你睇下租置邨二手賣返出嚟嘅新聞,新界區細單位起碼百幾2百萬,樓主仲要市區單位!」

「買咗就係資產,仲要值過百萬,只係比而家畀多幾千蚊月供,係財富增值,唔係負擔。如果遲啲,你阿爸都百年歸老,你自己組織家庭就可以變賣,多一筆財富…如果諗間屋係可以變綠置居或者第二市場居屋,就唔好諗呢啲無把握嘅嘢,抽中市區綠置居機會低,居屋貴,點解唔買咗佢,之後賣,變相啲錢靈活變首期或者變其他資產。」

月供幾千蚊當交租?

又有人坦言,以61萬元購入單位後,無論是做10成按揭或是8成按揭,月供僅數千元,長遠而言比租樓還更划算。

  • 「呢單嘢邊有討論空間,好處就唔講太多,61萬一個月先供幾千元,淨係無兄弟姐妹同你爭,已經完全無唔買嘅理由。」

  • 「買,8成按揭,分25年還。月供2,100元,當交租,點解唔買?業主寫你名,之後阿嫲老豆再申請公屋攞多間!」

  • 「梗係買啦,61萬蝕住來做,你租多幾年劏房已經喺度了!」

  • 「10成按揭供15年都只係月供4,000元有找。4,000元係市區連個有蓋車位都未必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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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Unsplash

買咗保證自己有地方住

有網民則認為,如果樓主現在將單位買下,就算有朝一日她的父親離世,亦保證有地方居住;相反如果沒有將單位買下,樓主未來的入息超標,父親離世後亦無法繼承現在所居住的單位。

  • 「買!Touch wood你老豆有咩事過咗身,你入息一定超標無得繼承間屋,到時你出去要租返一樣尺寸單位啲錢,租幾年都等於呢個數。」

  • 「買。如果爸爸他日仙遊,自己一定有地方住。」

除了能為未來作出保障,有網民指將單位買下後,無論是自己成為業主,或是父親,對樓主長遠而言亦有好處,因此「搵唔到唔買嘅理由」。

「第一,樓主買咗可以用自己名做業主(當然現在要有名於戶籍先得),然後老豆阿嫲再排老人特快公屋,幾年後就已經一變二,隨時派到租置嘅再買,派唔到嘅就綠表買居屋,再放黃大仙現有公屋,就有舊錢做首期。

第二,買完照用老豆名,樓主留番個首置名額,將來可能買私樓或已補居屋。所以我覺得,無理由唔買!」

網民:除非有痴線佬鄰居、想移民

有網民坦言,除非鄰居有問題,或者有移民打算,否則建議樓主應將單位買下。

  • 「60萬all in都抵!樓主,除非你左右隔離係痴線。」

  • 「梗係買啦,61萬租樓住幾年都係返度。BTW,隔離左右係咪正常人?佢哋住咗幾耐?」

  • 「買啦,除非你諗住過幾年移民。」

  • 「其實買得過…除非有痴線佬鄰居先唔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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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政府新聞網

單位樓齡高 或須承擔高昂裝修費?

雖然大部分網民一面倒,認為樓主應買下單位,但有人卻認為單位樓齡高,購入單位後未來需要承擔大廈的裝修費,建議樓主應該三思。

「三十幾四十年樓,大把維修要做,你買咗就全部要自己畀!綠表買居屋好過。」

「唔係一般嘅煩。好似東頭邨,早兩年房署先發現原來無預到冷氣機出水喉位,被迫全部要畀錢裝。然後貴東樓因為新冠肺炎又搞到要驗污水渠,又話要裝嘢又要畀錢,仲有佢過幾年又要換𨋢又要夾!」

經租者置其屋計劃 以低於市價購入單位

事實上,政府早於1998年初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容許居住在租置計劃屋邨的住戶,以低於市價購買所住的單位。不過,政府於2002年重新修訂房屋政策,房委會於2005至2006年推出第六期乙租置計劃,已將計畫暫停。現在,居住於租置屋邨的住戶仍可購買所居的單位。

租置屋邨名單,可參考房委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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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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