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光多次要求記名表決 會外稱要拖延譴責周浩鼎議案

民建聯黃定光。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並表決各項修正案,議員提出將表決鐘聲由五分鐘,縮短至一分鐘,以減省會議時間,但議案在不記名表決之下,被大比數否決。審議草案期間,民建聯黃定光多次要求記名表決,因而要點算法定人數,令會議進度緩慢。他在會議廳外表示,今次是政治行動,目的是要拖延大會處理民主派議員提出、譴責民建聯周浩鼎的議案。 會議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和經民聯梁美芬都反對縮短表決時間。陳志全認為,需要更多時間討論草案的修訂。梁美芬則指,涉及的修訂數目不多,認為毋須將表決時間縮短,讓議員可以有足夠時間返回會議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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