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向梁振英掟杯案 律政司:無法律基礎提上訴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掟杯案,黃毓民上月獲高等法院判上訴得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在考慮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報告後,認為並沒有法律基礎提出上訴。 案發在2014年7月初,時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毓民,在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立法會的答問會時,向對方的方向掟玻璃杯,黃毓民在原審時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監兩星期。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月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