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可就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交監警會或循刑事追究

民陣晚上在立法會示威區舉辦集會,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方處理近日示威活動時,懷疑使用過分武力。 監警會前委員、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說,市民可交由監警會跟進投訴,或循刑事途徑追究,兩者並非排斥,但監警會一般會待法庭判決後才展開調查,需時較長。 黃碧雲又表示,過往很多由監警會跟進的投訴無疾而終,其中一個原因是無法辨認涉事警員的身分,不過如果市民清楚說明事發日期、地點及活動,仍可追究當日負責的指揮官。她強調,速龍小隊沒有展示警員號碼,是不可接受。 對於有人建議交由國際法庭處理事件,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認為不可行,因為中國沒有簽署相關條約。 葉寬柔又建議透過國際社會向港府施壓,她說當局處理佔領運動期間曾健超被毆打的案件時,直到對方準備到瑞士參與聯合國活動前,才正式逮捕涉事的7名警員,可見國際壓力是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