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有信心2035年或之前棄用燃煤發電

<匯港通訊> 政府提出在2035年或之前不再使用煤作日常發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電台節目時指,2035年淘汰燃煤發電是進取亦是有需要,要達到目標需要其他途徑配合,包括運用更多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及轉廢為能等,當局與兩電有信心可以達到目標,最重要是找到燃煤的替代品及有穩定的供電。

黃錦星指,現時本港天然氣佔發電能源比例,已由過去的兩成多增加至接近一半,另期望可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至7.5%至10%。

黃錦星指,對於《施政報告》提出,目標在2050年或之前,商業樓宇用電量較2015年減少30%-40%,以及住宅樓宇用電量減少20%-30%,他希望在2035年或之前能達到目標的一半。

他指出,為達到上述目標,政府會以身作則減少政府設施用電,推動大型機構及企業訂立目標減少用電,亦會透過區域供冷或收緊相關法規的方式,令商業樓宇減少用電。另外,會透兩電的大廈慳電資助計劃,鼓勵市民減少用電,未來數年會全面轉用智能電錶,日後亦可討論是否可在不同時段收取不同電費的做法。

另外,黃錦星在節目後回應政府大力推動的北部都區會發展,有否諮詢環境局意見時指,政府的重大政策都獲跨部門支持,做到可持續發展,北部都會區都會依據達到碳中和目標來規劃,亦有積極的保育計劃,例如收回值得保育的濕地,現時部分濕地處於荒廢狀態,今次可以更好地整合這些濕地。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