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入稟申行使壹傳媒(00282)投票權遭駁回

<匯港通訊> 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行使股份投票權,今日下午遭高等法院駁回。

保安局今年5月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黎智英一方表示,《港區國安法》中規定禁止處理財產,但不應包括股份的投票權在內。

保安局一方不同意有關說法,認為黎智英有可能透過行使投票權,授權壹傳媒的董事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