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恐嚇記者 被裁定表證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17年在維園參與「六四晚會」期間,涉嫌以粗言穢語恐嚇東方日報一名記者,他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證據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傳召事主X的同事Y作供,Y在庭上表示,事發當日,他下午3時在黎智英寓所外等候,同日傍晚到銅鑼灣維園會合X,不久後祈禱會現場的參加者陸續散去,包括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期間李柱銘接受採訪,由Y拍攝。 Y指出,當時突然聽到距離自己約兩米的黎智英「大聲說話」,於是轉身改拍黎智英,對方說話內容「似是粗口」,但已忘記確實字眼。Y形容,黎智英當時表現比較激動、憤怒,其後黎智英離開,他亦停止拍攝,但黎智英之後曾兩度轉身罵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