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詐騙案 因疫情關係延至4.27開審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2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原定本月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要押後審理。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已另定於4月27日開審,預計將進行25天審訊。

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但控方在2月底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獲得法庭批准。換言之,本案只餘黎及黃2名被告,而周的案件則押後至7月21日再訊。

控罪指,眾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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