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獲准保釋 除往警署報到及應訊不得離開住所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詐騙罪,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院批准以一千萬元保釋,除往警署報到及應訊不得離開住所,控方即時向法庭申請上訴至終院。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黎智英獲准以一千萬現金加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候審,期間不可直接或間接要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可以與外國官員或機構見面、接受訪問、在社交媒體發表任何貼文或意見,亦不可以發表公開意見。

除了一星期三次到警署報到及出席聆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黎智英在本月三日,因涉嫌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提堂,當日他申請保釋,但遭國安法另一名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

他在還柙期間,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本月十二日再提堂,當日他亦有申請保釋,但蘇惠德以他有機會再犯案為由,拒絕讓他擔保,兩宗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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