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0人前年國慶組織及參與未批准集結今早開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10人,被指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早前負責8.18流水式集會案及8.31集會案的法官胡雅文負責審理,預計審訊10日。 蔡耀昌昨日參加六四長跑悼念活動時透露,已透過律師向法庭表明會認罪。同案多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等,早前已因其他集會案被判囚。 案件涉及前年10月1日港島區遊行,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楷及蔡耀昌。 他們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首4名被告亦被控於前年9月30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