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指《蘋果》約章與其無關 否認想建立「大台」當領袖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27日)踏入第97日審訊。黎智英自辯時指,《蘋果日報》編輯室約章與他無關,他是在審訊時才首次知悉有這份文件。黎智英承認曾到美國跟前國務卿蓬佩奧單獨見面,又指自己希望透過跟本案被告之一、法律助理陳梓華對話,讓勇武年輕人克制。

黎智英今日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對於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在審訊期間指,「飯盒會」期間,黎智英會談及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並提出編採政策。黎智英否認張的說法,指出「飯盒會」中,他會回答與會者的問題,同時進行討論,但就沒有提編採政策,也不曾講及新聞報道的角度。黎又辯稱,《蘋果》編輯室約章與他無關,他從沒要求他人草擬,他是在法庭受審時,才第一次知道有這份文件。

黎智英承認,曾到美國跟前國務卿蓬佩奧單獨見面。之後,《蘋果》刊登報道,提及黎智英出席何俊仁主持的節目《細說中南海》時,美國應制裁鎮壓香港示威者的人。黎智英今日在庭上指,不記得有否在節目中說類似的話,但既然報道這樣寫,他沒有理由懷疑真確性。就着黎智英Twitter(現稱X)帳戶中,曾經出現「Stand With Hong Kong」的主題標籤,黎智英解釋,他直到如今都不知道主題標籤的意思,也不知道「Stand With Hong Kong」是個組織,他以為這不過是口號。

至於本案從犯證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黎說是在李宇軒因偷渡被捕後,才得知這個人。黎承認,曾經為「G20」眾籌計劃墊支156萬港元,但他不知道李宇軒是其中一個收款人,坦言他不在乎,因為這是助手Mark Simon負責的。就另一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黎供稱,當初是李柱銘介紹陳梓華,李形容對方是前線,即跟警員對峙的年輕人。2019年7月,他跟李柱銘和陳梓華在上環一餐廳見面。對於陳梓華在審訊時稱,黎智英要求在會面前沒收手機,黎智英今日反駁說法,指這是李柱銘以安全理由所作的要求,形容李是個十分謹慎的人。

黎續供稱,他之所以跟陳梓華見面,是因為黎智英覺得,暴力會為這場運動帶來害處,而他希望透過跟陳對話,讓勇武年輕人克制、冷靜下來。黎同意,在之後跟陳梓華見面時,相信曾經講過,如果「搞出人命」,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失去國際支持,強調要守底線,批評勇武派缺乏組織。不過,對於陳梓華引述黎說,年輕人做不到的事,可利用黎的傳媒力量做到,黎智英今日否認講過這些話,又否認想建立「大台」,形容說法滑稽、瘋狂又愚蠢,笑言年輕人不聽別人意見,他又不是年輕人,他何德何能建立「大台」當領袖?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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