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等兩控罪

黎智英被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等兩控罪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涉及去年接受多間海外媒體訪問及與外國官員會面等,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新增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控黎智英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12港人案被告李宇軒、 「我要攬炒」團隊發起人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控罪指,黎智英於去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李宇軒被警方拘捕後協助他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