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加控兩項罪名 押後至6月再提堂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詐騙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再提堂,他被加控兩項罪名,涉嫌協助李宇軒潛逃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押後至6月再提堂。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控罪指,黎智英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新增控罪指,他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李宇軒被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提堂。

至於詐騙案,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案件押後至5月6日進行答辯,同案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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