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罪 下月27日續訊處理交付高院程序

<匯港通訊> 壹傳媒(00282)主席黎智英涉及去年接受多間海外媒體訪問及與外國官員會面等,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被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處理,並押後至下月27日再提訊,處理交付審訊程序。黎智英一方無申請保䆁,需要繼續還押。

控罪指,黎智英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12港人案被告李宇軒、「我要攬炒」的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罪又指,黎智英於去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李宇軒被警方拘捕後協助他離港。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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