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欺詐不准保釋 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集團兩名高層,各涉嫌一項欺詐罪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反對三人保釋。 黎智英一方表示,控罪不涉及《香港國安法》,應按其他刑事案的傳統做法,允許被告保釋。 曾任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不批准黎智英保釋,其餘兩名被告則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