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坊間逃犯條憂慮極度誇大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社會依然擔心《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後,港人被指觸犯內地法律下會遭引渡到內地受審。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批評有人作過度推論,想法極度誇大,強調修例建議與國際水平一致。 黎棟國又表明,如不設追溯期違反立法原意,是將「整條條例所有修訂前的事情都廢了」。另一名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本港法院處理引渡要求經驗豐富,港人不宜「自製恐懼」。 黎棟國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坊間對未曾到內地但被指觸犯內地法律的人士,日後都會被引渡到內地受審的憂慮是「極度誇大,不符合實際情況」。他提到去年有人擔心一旦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內地)公安就會在佐敦道拉人」,而該條例實施半年以來,上述情況從未發生葉劉︰港法院經驗豐富 葉劉淑儀提到,移交逃犯的程序複雜和冗長,疑犯接獲通知時即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可用多種理由抗辯,訟費由提出要求一方支付,「(內地)如果要追究你,你一踏足西九龍(站)內地管轄區便可追究,透過香港法院做是很麻煩」。她認為,本港法院已有多年處理引渡要求的經驗,呼籲港人不應「自製恐懼」。 對於《逃犯條例》修訂應否設追溯期,黎棟國強調任何人士因犯法而被通緝必然是「過去式」,若不設追溯期是將「整條條例所有修訂前的事情都廢了」,違反立法原意。葉劉淑儀亦指,倘不設追溯期等同「放生」逃犯,讓逃犯可「逃之夭夭」。至於民主派提出設「日落條款」,以優先處理台灣殺人案,黎認為此方案始終未能處理現行法律真空問題。 此外,葉劉淑儀分析,政府今次圖修例是「推得急了一點」,正式諮詢不足,相信政府「當是延續過去工作提出來」。就有建制派議員提出引用《議事規則》,將有關法案直接提交大會商討,她認為此建議較極端,要審慎思考做法帶來的政治後果,續在法案委員會討論是最理想。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另一電台節目說,上周民主黨涂謹申按慣例以最資深議員身分主持會議,當時工聯會郭偉强說出「垃圾」一詞一般人認同帶有冒犯性,若嚴格執行《議事規則》,郭不應該作出有關言詞,鑑於《議事規則》並無明確規定最資深議員主持會議時的權力範圍,曾認為問題值得探討。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