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秘捐泛民四千萬 律政司放生 李卓人長毛甩難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被指在一二年至一四年間向多名民主派人士及政團秘密捐款共逾四千萬元,廉政公署於一六年僅落案起訴前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梁在翌年獲判罪名不成立,廉署更於一七年決定不起訴曾捲入秘密捐款事件的黎智英、前議員李卓人及議員毛孟靜等多名民主派人士,之後再無後續行動,包括未有重新審視案件或搜集新證據作出檢控等。

黑金醜聞 兩任司長懶理

一四年中,黎智英被揭於一二至一四年間,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其中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被踢爆先後收受黎智英捐款合共一百五十萬元,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當中五十萬元捐款更一度「袋住先」長達九個月,被揭發後才轉入工黨戶口,外界質疑李卓人期間賺取的利息已構成直接金錢利益。

另一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社民連亦被指秘密收受黎智英合共逾二百萬元捐款,廿五萬元更直接存入梁的私人戶口,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庭裁定梁罪名不成立,案件疑點重重,律政司卻無動於衷放棄上訴,變相放生梁國雄。

但秘捐黑金案經歷兩任律政司,發生時在任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未處理,拖至一八年一月初履新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上任不足一個月,廉政公署及律政司突然先後發表聲明,廉署指已就捐款一事完成刑事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放生相關人士。